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11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11月15日上海市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58人死亡、56人失踪,损失惨重。为切实做好我镇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吸取外省市频频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工矿企业、农村公共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教育卫生。
二、检查时间:此次检查从12月6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共分二个阶段:12月6日至12月12日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12月13日至12月20日为镇有关办公室、部门、各村(居)检查阶段,在企业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
三、职责分工:
1、规模以上及开发区内企业、尾矿库、危化品企业,由联厂干部负责检查,镇长助理汤超带队重点抽查。
2、农村公共安全由各村书记、村委主任、驻村指导员负责落实检查,各片片长带队重点抽查。
3、建筑施工由建管委安质监科负责检查,城建副镇长朱坚敏带队重点抽查。
4、人员密集场所由派出所负责检查,派出所所长高卫军带队重点抽查。
5、道路交通由交警中队、镇城建局负责落实检查,城建副镇长朱坚敏、交警中队队长李利祥带队重点抽查。
6、教育卫生由社事办负责检查,社事副镇长潘建华带队重点抽查。
7、其他行业(领域)由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检查内容:
(一)规模以上及开发区内企业、矿山、危化品企业: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二)农村公共安全:
1、各村辖区内企业是否配备灭火设备,电器线路是否老化,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各类锅炉尤其是浴室、豆腐(年糕、米粉)作坊和服装加工行业的小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防火安全工作是否到位。主要是森林防火、民宅防火、屋前屋后易燃物品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义务消防队、夜巡队是否建立,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3、农药、畜牧防疫安全工作。主要做好各农户剩余农药的保管宣传工作,严禁误食。畜牧防疫要防止禽流感发生,一有苗头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4、山塘水库管理工作。要对山塘水库做一次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镇政府。
5、要对所在村农民住宅,特别是困难户住宅做一次检查,发现危房,应告知其本户,同时落实帮助措施。
6、对本村的山体,特别是靠近住宅的山体,要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险情,要及时转移,落实安全措施。
(三)建筑施工: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四)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市场、高层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三项内容:一是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的相关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路口、弯道、隧道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检查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是否采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方式限制汽车通行或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明显、规范的禁令标志。二是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是否纳入重点人车户籍化管理系统,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农机安全隐患;检查各类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
(六)教育卫生:
1、对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舍、宿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要采取措施加以处理。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2、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要进行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是否持证驾驶。
3、对各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4、对学生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和其他危险性劳动。
5、对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服务站的消防设施要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各村(居)要紧密联系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出具体大检查方案,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请镇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各村(居)将检查表格、限期整改通知书和企业整改回复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经发办)存档,联系人:茹振江,联系电话:85769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