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安昌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昌镇“三十佳”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
近年来,我镇的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村、居党组织和妇代会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有目标、有计划、创造性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倡导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为我镇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显著贡献。为及时总结经验,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十佳”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镇所有家庭,已获得镇级及以上各类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除外。
二、评选名额
评选“十佳爱心好媳妇”、“十佳和睦好邻里”、“十佳孝顺好儿女”各10名。
三、评选条件
1、“十佳爱心好媳妇”评选条件:爱国守法,实行计划生育;尊老爱幼,孝敬公婆,勤俭持家,夫妻和睦相处,有良好的家风;热心公益,具有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助人为乐,是女性的优秀代表;有榜样形象,公认度高,在群众中有示范带动作用。
2、“十佳和睦好邻里”评选条件:遵纪守法,弘扬正气,思想品德好;团结友爱,邻里和谐,模范带头好;崇尚文明,保护环境,文明习惯好;家庭和睦,生活健康,在社区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受到其他家庭的尊重,口碑好。
3、“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条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尊重理解帮助老人,努力尽瞻养义务;家庭责任感强,勇于承担家庭重担,团结家人、和睦相处;工作业绩突出,能勇敢地面对生活上的困难,在学业和工作上取得骄人的业绩,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四、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村、居按照评选要求组织推荐好,每个单位每项推荐1-2名。
2、人选确定。按照推荐上来的名单,根据事迹材料,并进村入户实际了解情况,拟定“三十佳”文明家庭名单。
3、媒体公示。将拟定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后,由镇党委、政府最终确定当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居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好,把此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通过评选得到启发和教益。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村、居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推荐人是事迹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3、认真推荐,按时报送。各村、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表填写完整,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上报镇妇联。
附: 1、安昌镇“十佳爱心好媳妇”候选人推荐表
2、安昌镇“十佳和睦好邻里”候选人推荐表
3、安昌镇“十佳孝顺好儿女”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安昌镇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开展 “三十佳”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 通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施欣意 2010年1月11日印
(共印20份)
附表一:
安昌镇“十佳爱心好媳妇”候选人推荐表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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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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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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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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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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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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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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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村(居)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妇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表二:
安昌镇“十佳和睦好邻里”候选人推荐表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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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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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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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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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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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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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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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村(居)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妇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表三:
安昌镇“十佳孝顺好儿女”候选人推荐表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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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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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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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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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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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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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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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村(居)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妇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