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稽东镇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
通 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委[2009]88号、县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绍县安[2010]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净化我镇安全隐患。
二、检查范围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和所有行业的企业,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烟化爆竹、山塘水库、学校、医院、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工业企业、家庭工业、农庄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方式及分工
这次检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政府组织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镇政府检查分组如下:
(一)工矿企业、危化品、烟化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由常务副镇长孙法中牵头。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管理情况;“三合一”现象;矿山企业开采及现场管理情况;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二)学校、医院安全检查工作由副镇长胡倡华牵头。重点检查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舍、宿舍消防设施及教育设备设施的到位和安全情况;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学校的食堂卫生、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服务站对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的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三)农机、电力、山塘水库、山林防火、农庄等安全检查工作由副镇长张韩松牵头。重点检查全镇农机、电力的安全运行情况;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情况;山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农庄食品、消防安全情况。
(四)交通道路、在建工程、公共场所等安全检查工作由副镇长蒋海江牵头。重点检查辖区内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责任落实情况;破损路面维修情况;道路两旁堆积物清理情况;农贸市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在建施工单位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情况。
(五)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由各村驻村指导员牵头。重点检查辖区内交通道路、山林防火、民宅防火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义务消防队、消防设备完好情况;农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情况;民宅附近山体滑坡、险石滚落等隐患情况;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生产安全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内容
这次检查从4月25日开始,到5月底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月底前为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5月中旬前为镇政府检查阶段;5月底为县政府督查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行政村、企业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各行政村、企业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担起领导责任,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窗阵地等广泛开展宣传,要亲自部署,带队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检查组要按照分组情况和检查要求,通力协作,积极主动搞好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有的放矢,开展检查。各行政村、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把这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要对辖区内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检查组要突出重点开展检查。
(三)落实整改,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能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附:稽东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分组检查名单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