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镇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加强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管理是国家综合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绍县(文广新闻发〔2010〕18号)《关于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镇街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创建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府“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工作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把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全镇人民的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稽东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8月底“无小耳朵村(居)”达到100%,11月底通过县考核验收。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创建“无小耳朵”工作领导小组,胡倡华任组长,王洪根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广电站内。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调查摸底。
各村、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搞好调查摸底工作,进行造册登记,于4月30日底前把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查登记表上报镇社事办。
第二步:限期整改。
根据调查后确定有“小耳朵”的用户,上门送上通知书,5月底前用户自行拆除“小耳朵”。
第三步:强制拆除。
对不自觉拆除“小耳朵”的用户,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执法,在6月底强制拆除“小耳朵”。
第四步: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已拆除成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义务监督员,随时掌握“小耳朵”的动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镇将创建“无小耳朵”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五步:考核验收。
镇创建“无小耳朵”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7月至8月底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验收,11月底前接受县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镇将建立由综治办、广电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的创建“无小耳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加强领导。各村、单位要紧密合作,相互配合,加强宣传发动,使全体村民和单位职工都知晓擅自接收境外电视节目是非法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1、绍兴县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镇街活动考评标准
2、稽东镇创建“无小耳朵”工作领导小组
3、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查登记表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