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业:
为全面贯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要上去,安全事故要下降”的目标,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共二天。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12月21日上午8:30报到领取学习资料。
二、培训地点:镇政府南三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厂长或
经理、副厂长或副经理)、全体专(兼)安全管理人员,各村(居)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
四、培训收费:本培训免培训费(由县财政补贴),资料费每人100元由所在单位列支;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是年审轮训与发证培训相结合。
(1)无证人员培训报到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好《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资格(合格)证申请表》和《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合格)证申请表》。
(2)持证再培训人员报到时随带本人安全培训合格证。
2、培训结束后,县安监局对受训人员统一进行考核发证。并将培训名单全波上报县安监局,未参加培训的由县安监局依法进行查处。
3、标准厂房出租户和厂中厂承租户,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样列入此培训对象。
4、业主企业的出租房由业主通知。
5、请各村(居)、企业落实好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