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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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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意见》的

通     

 

各党组织:

现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先锋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0〕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着眼于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活动;着眼于推动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岗位奉献当先锋”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自觉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切实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目标:

一是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多方搭建服务群众工作平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初步构建起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

二是服务机制进一步形成。基本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利益,密切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公共管理服务的能力、做思想工作的能力和为民办事的能力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四是党员作用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宗旨观念、党员意识、奉献意识普遍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业绩更加突出、基础更加牢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体现,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广大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经过3至5年时间的努力,全县60%以上的农村村(居)、城市社区党组织、企业党组织,70%以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标准,60%以上的镇(街道)成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街道)”;培育一批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建成10个特色鲜明、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10个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经验,10位基层先进模范党员。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围绕和服务大局,与推动本地本单位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根据省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我县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开展:

1、在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评星晋级”为抓手的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县委[2010]16号)精神,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活动。

一是完善评星程序。采用分级评比的方式进行星级评比,其中一至三星级由村(居)、社区党组织自评申报,各镇(街道)党委(工委)负责考核评定。四至五星级在各镇(街道)党委(工委)考核评定的基础上,由县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定。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每年考评一次,能上能下,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处理,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晋级。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底对星级评定结果进行通报,对五星级村(居)、社区党组织进行表彰。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先进评比、安排有关项目资金和村(居)、社区干部报酬等挂钩,其中村(居)、社区干部报酬以三星级为基准,上下适当浮动。对连续几年达不到创建目标的村(居)、社区,按有关规定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对于申报县级城乡示范新社区的农村新社区,辖区内必须有一个以上村(居)、社区党组织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2、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岗位奉献当先锋”活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面党员的实际,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

一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中全面实行“亮分制”管理和“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当前党员教育培训难组织、日常管理难落实、先锋作用难发挥等矛盾和问题,通过实施“亮标准、亮承诺、亮程序、亮结果、亮奖惩”等相结合的“亮分制”管理和党内民主测评、党外群众代表测评“两票制”的形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别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并对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的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置。在农村党员干部中严格落实“承诺与问责”制度,对不能有效履行承诺的农村党员干部,按照有关程序予以问责。

二是在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在深入开展“克难攻坚当先锋行动”和“诚信服务先锋”创建的同时,结合党员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建设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

三是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承诺”活动。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党员职业特点,按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每位党员年初围绕思想作风建设、完成工作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年终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单位党组织考评等办法,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优秀党员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措施

1、努力建设一支创先争优意识强的服务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创新选拔方式,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努力把服务发展好、服务社会好、服务群众好、创先争优意识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实用技术和业务技能,提升综合素质。每个镇(街道)都要有相应的培训平台,加强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的教育管理。把开展“评星晋级”活动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年度和届期承诺履职的主要内容,作为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把精力集中到服务科学发展、热心为民奉献、努力争当先进上来。严格实施不合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调整。

2、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按照“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推行村(居)、社区党组织升格,把党员人数接近50人和接近100人且条件成熟的,及时升格为党总支和党委。根据每个党员的年龄、文化程度、特长和行业特点等,分类设置党小组,方便党员开展活动。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和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工业集聚区、商贸楼宇集中区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力度,使党组织开展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根据地域、行业、产业的不同特点和条件,灵活划分党建区域,建立区域性党组织,通过整合区域内各类党建资源,把服务党员群众作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基本任务加以落实,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服务城乡统筹的功能。

3、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的基层党组织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在全面划分大小网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条块联动、上下互动的服务网络,同时注重发挥网格服务团队联系群众紧密、掌握信息准确、开展行动迅速等优势,着力构建民情沟通之网、为民服务之网、平安建设之网。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调查摸排机制,不断完善民情日记、民情档案、办事档案、党员联系户等制度,组织网格服务团队定期开展走访调查、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民情沟通日活动,全面、迅速掌握基层情况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定期研判机制。针对群众反映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网格服务团队每周一次、基层党组织每半个月一次、上级党委政府每月一次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利民惠民服务机制。

4、积极搭建基层党组织服务工作平台。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上下衔接的原则,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党员服务中心为重点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完善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心村、农村新社区、工业集聚区、商贸楼宇集中区等区域建立党员服务站(点),积极开展面向党员群众的各类服务。进一步加强以党内关爱基金为重点的党员帮扶平台建设,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救助和帮扶,积极开展党员创业扶助活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重点的党员教育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干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各镇(街道)、村(居)、社区要根据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工作实、服务优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利民便民服务活动。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在各级机关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在机关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规范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活动并接受社区考核评价的制度。

5、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深入开展“联村促发展”活动,推广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做法,结对共建工作要按照“评星晋级”的要求,在人才、资金、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为结对党组织提供支持,使结对党组织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取得工作实效。每年结对双方要联合开展若干次组织生活,通过共同上党课、联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活动等多种形式,强化结对双方的工作交流,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四、加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县机关各部门党组(工委、党委)负责本地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开展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有关部门参加,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各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2、加强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县机关各部门党组(工委、党委)要抓紧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活动顺利推进。要加强分类指导,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各领域改革发展实际和中心工作任务,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和工作举措。县机关各部门党组(工委、党委)要加强对所在系统(领域)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县直机关党工委要加强对机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指导,县企业党工委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活动的指导,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活动的指导,县民政局要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的指导,县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活动的指导,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要分别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活动的指导,县委老干部局要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指导。

3、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有计划地扎实有序推进。根据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从今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各级党组织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好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坚持探索创新。在认真总结运用各地各单位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强化服务、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创造有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本地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

5、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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