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
通 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全体镇机关干部:
2010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中共绍兴县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绍县纪[2009]6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节日期间是廉洁自律问题的易发多发期,是对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节点。各单位要围绕“两个更加”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一次廉洁自律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过节意识。要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讲求效果,提高效率,控制规模,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各类检查、考核和慰问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不得扰民。
二、加强制度执行,坚决抵制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各单位要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1、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严禁组织、参与任何赌博活动;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4、严禁违规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5、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7、严禁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及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8、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或借拜年、举办庆典活动等名义发放钱物、礼品、纪念品。
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镇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节日期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帮扶捐助活动,落实好各项救助制度,及时发放救助救济物资,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保障金以及企业职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防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全体镇、村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真诚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镇纪委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领导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4119111,12388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