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2011年度健康教育资料征订工作的
通 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刚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中,对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强县成果和有效实施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普及健康知识,增强群众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需要更加深入开展健康传播工作,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健康教育资料历年来一直是我县普及科学卫生知识、传递健康信息、提供健康指导的重要载体,为充分发挥健康资料在卫生防病和健康促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请各村委、企事业单位结合卫生强镇创建和农村公共卫生等工作,认真做好我镇2011年健康教育资料征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订对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学校(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服务行业、个私企业等。
二、征订分甲、乙类二种,征订费甲类170元(以集体单位为主),乙类70元(以个体经营户为主)。
三、征订时间:自2010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结束。
四、征订工作由稽东镇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咨询电话:85775522、85776316,联系人:黄棋建。
五、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强县的考核标准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结合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积极认真地做好2011年度健康教育资料征订工作。
附件:2011年绍兴县健康教育资料征订目标
稽东镇人民政府
稽东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