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复函
章曾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对稽东镇洋中自然村道路进行改建的17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局建议项目申报一般在前一年的11-12月上报,然后由县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等单位于次年3月左右进行现场踏看确定,报县政府审批立项。2010年的项目已于去年11月上报,县有关部门于今年3月进行现场踏看、确定,由于财政补助减少(从1500万减至1300万),我镇上报项目已删减一部分,因此要列入2010年项目非常困难,需县政府单独审批。因此,建议列入2011年交通计划来实施。
非常感谢你对我镇道路建设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
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