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0]6号
关于开展油漆店安全经营情况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社区(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油漆经营门店的安全管理工作,摸清辖区内油漆经营门店的基本状况,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绍县安监[2009]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街道范围内的油漆经营门店开展安全经营状况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从2010年1月25日开始至1月30日止。
二、普查对象:街道辖区内所有经营油漆产品的门店。
三、普查内容:(见附表)。
四、普查方法:此次经营油漆经营门店的普查登记工作,以各社区(居)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辖区内的油漆经营门店检查登记。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统一思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历来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各社区(居)必须充分认清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2、成立组织,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油漆店安全经营情况普查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余建林任组长,许云富、徐兴建、沈水兔为副组长,成员为综治中心、经发办相关人员、全体指导员。各社区(居)要成立相应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将普查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居)要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将普查登记工作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边检查、边登记、边宣传,切实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经营氛围。
各社区(居)请将普查登记表于2010年2月2日前报街道314办公室。
联系人:金永根;联系电话:84568330
附件:1、绍兴县油漆店安全经营普查情况登记表;
2、开设油漆店的安全条件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登记普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柯桥工商分局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金永根 2010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