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工委[2010]5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
通 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县委办[2010]94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组织做好街道201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与《绍兴日报》分别是中共中央、浙江省委、绍兴市委的机关报刊;《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是重要的全国性党报;《绍兴县报》是我县唯一的地方区域报。切实做好上述2011年度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巩固党的舆论阵地,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眼当前,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2011年度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措施
要按照“完善机制、服务基层、推进覆盖、强化规范”的原则,建立完善“私订公助”等党报党刊征订机制,努力巩固党报党刊的现有征订征订面,并大力拓展非公经济领域和新型社会组织等征订空间,确保党报党刊的有效覆盖。《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绍兴日报》、《绍兴县报》订阅范围为街道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及其党组织负责人,个私企业(工商户)、企业班组、市场摊位、宾馆客房、学校班级、医院病房、基层党员以及社区居民等。
对《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的征订,各单位可在完成街道下达的征订任务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征订。《浙江日报》明年将开展移动数字阅读的探索,各单位在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支持《浙江日报·移动数字版》的征订工作。
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今年的征订任务,根据浙委办〔2010〕104号、绍市委办发〔2010〕104号、绍县委办[2010]9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继续推行“私订公助”办法,在街道财政中列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2011年度的党报党刊征订。“私订公助”办法是各单位负责人订阅的,个人自付30%,单位贴补70%;由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到居民个人征订《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的,街道每份贴补10%;落实到居民个人征订《绍兴县报》的,街道每份贴补25%。
各单位党组织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规范报刊征订秩序的文件精神,规范重点党报党刊在基层征订的种类和范围,正确处理订阅党报党刊与其它报刊的关系,统筹安排,保证重点。要把征订好党报党刊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街道下达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按时完成。
三、切实加强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将做好2011年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专人具体抓,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以上“七报两刊”在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征订任务。街道已于年初将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纳入了2010年社区(居)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求按规定任务和时间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2分;超额完成的,在比例和绝对数上列全街道前5位的,分别升1-3分。为此,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征订工作及时进行督查,并通报其进展情况。
附:表一、201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数
表二、201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分解(社区)
表三、201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分解(居委会)
表四、2011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价格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报刊征订 党报党刊 2011年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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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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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朱素梅 2010年10月2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