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工委[2010]27号
二O一0年社区(居)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
实 施 意 见
各社区(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总体要求,按照“保强创优、走在前列”工作目标,突出“大力发展城市经济、着力提升民生事业、全力推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进一步增强广大社区(居)干部工作的主动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圆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对2010年度社区(居)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分类:按A类和B类社区(居)分类考核。
A类(社区):大寺、下市头、柯福、柯亭、港越、锦湖、湖滨、福东、福年、立新、管墅、育才、百福园、望湖、瓜渚湖、鉴湖园、双渎、黄社溇、笛扬等19个社区;
B类(居委会):中泽、双川、双梅、红建、上谢桥、红丰、中梅、大溇、梅巷、红升、后梅等11个居委会。
二、考核对象:各社区专职工作者,居委会在编人员。
三、考核内容:设基本分100分,按实际考核结算(具体考核细则附后),另设附加分和倒扣分。
四、考核办法:
(一)基本工资:
A类(社区):书记兼主任、书记、主任按1800元/月发放,副书记兼副主任、副主任、文书、妇女主任按1650元/月发放,干事按1500元/月发放。
B类(居委会):书记兼主任、书记、主任按1800元/月发放,副主任、文书、妇女主任按1650元/月发放,其他在编人员按1500元/月发放。
(二)奖金:
1、A类(社区):奖金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奖金分值在年终确定。
奖金系数为:书记兼主任系数为1.3,书记、主任系数各为1.25,副书记兼副主任系数为1.15,副主任、文书、妇女主任系数为1.1,其他专职工作者系数为1。
2、B类(居委会):
以当年股份经济合作社可分配收入确定奖金档次和分值。可分配收入主要指:直接经营收入、租赁费收入、资金占用收入、土地使用费、各业上交承包(使用)费、投资收益、其它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款、一次性财产拍卖款、上级补助收入。考核时以会计年度实现收入(收付实现制)为准。当年可分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5%及以上的,分值可高靠一档结算。
奖金分值按股份经济合作社当年可分配收入(指扣除公积金、税收、公益金后的可分配收益)分档确定:
(1)50万元以下每分值140元;
(2)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每分值150元;
(3)100万元至150万元以下每分值160元;
(4)15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每分值170元;
(5)20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每分值180元;
(6)300万元至400万元以下每分值190元;
(7)4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每分值200元;
(8)500万元至600万元以下每分值210元;
(9)600万元至700万元以下每分值220元;
(10)7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每分值230元;
(11)800万元至900万元以下每分值240元;
(12)9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每分值250元;
(13)1000万元以上每分值260元。奖金分值如需调整,年底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奖金计算以书记为基数,主任8—9折,副主任、文书7.5--8.5折,其他干部5—8折。
3、上述人员的奖金兑现与年终测评情况挂钩。
五、其他规定:
l、出现计划外一、二胎生育的每例分别扣每建奖人员年奖金报酬的10%、20%,直接责任人(妇女主任)分别扣20%、30%;出现计划外三胎生育的取消全年奖金。
2、出现重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责任事件,扣除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奖金5%—20%,直至全部取消。
3、干部违纪违法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直接责任人奖金5%—20%,直至全部取消。
4、出现工作不作为、服务态度差、被群众投诉,经查实为有效投诉的,每次扣当事人年终奖金100元,并相应扣所在社区(居)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分。
上述1、2、3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六、组织领导。
1、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由党政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工、青、妇以及各办(中心)负责人为组员。
2、考核数据由相关办公室(中心)提供,分管领导初审,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后,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社区(居)年终奖金结算后发80%,余额待经管站审核[指B类(居委会)]、承诺问责考核结算后发放。
附:《2010年社区(居)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0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社区(居) 岗位责任制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组织部、中心城建管办,胡国炜副县长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胡 爽 2010年6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