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0]39号
《关于印发《柯桥街道“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绍兴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2010]33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柯桥街道“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五五”普法 验收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政法委、县普法办、县司法局
街道各办(中心)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王世行 2010年5月7日印发
柯桥街道“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委[2006]47号,以下简称“五五”普法)的要求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在街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柯桥街工委[2006]4号)精神,2010年已进入“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和验收阶段。为确保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平安柯桥”、“法治柯桥”建设,为街道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内容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内容主要是:
1、“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执行情况和上级有关任务完成情况;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情况;
3、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居民的学法用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4、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三、步骤和方法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从发文之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
(一)步骤
1、根据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制订下发街道“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和验收标准;
2、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思想发动,成立组织,制订方案,做好自查工作的查漏补缺,于5月中旬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报街道普法办,街道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迎接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于5月下旬开始的检查验收。
(二)方法
1、检查验收采取必查和抽查两种形式。各社区(居)为必查对象,企业、学校、部门等基层单位为抽查对象。
2、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考察、召开座谈会、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估等方式进行。验收组对被查社区(居)或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
四、组织领导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普法办的指导下进行,由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街道普法办承担。街道将成立若干个验收小组开展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决议》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把总结验收工作纳入2010年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总结验收方案。
3、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在检查验收的过程中,培育和发现典型,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做好准备。
六、基本标准
标准分为100分,总分达到85分为验收合格。各单位的验收分将作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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