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0]24号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
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社区(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现将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绍县安办[2010]10号、浙安委办[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结合“3·11”大寺社区火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各社区(居)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督促检查,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定量存放烟花爆竹,禁止超量存放或私设储存点,以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转发 烟花爆竹 事故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金永根 2010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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