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镇(街)托儿所、幼儿园:
县卫生局与教育局于2010年11月对县机关幼儿园、19所镇(街道)中心幼儿园、28所民营幼儿园和75所村级幼儿园进行了卫生保健工作年度评审。这次评审严格按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标准》进行。从评审结果看,2010年我县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在总体上比上年有较大的进步。全县各幼儿园均配置预防性消毒设施,并开展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记录较完整。在膳食管理方面,全县各幼儿园食堂均开展“五常法”管理,中心幼儿园统一制订营养食谱。全县儿童入托入幼前体检普及到村一级,大部分幼儿园达到100%,资料也较规范完整。同时,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保健人员队伍欠加强,大部分幼儿园尚未配备专职保健人员,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无专业保健人员。部分与小学合在一起的幼儿园无单独保健室,午睡室未达到每班分开的标准,容易导致传染性疾病分散蔓延传播,膳食上幼儿、小学生与教师混合在一起,不符合儿童营养、生长发育的要求,营养分析未定期开展。
二、个别幼儿园活动室、午睡室紫外线灯安装仍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紫外线灯开关安装位置偏低,存在安全隐患;村一级幼儿园未接受消毒检测。
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人员已当场出具了“指导意见书”。本次评审合格的单位,由县卫生局颁发“年度卫生保健合格证”,不合格的单位要按照“指导意见书”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1.
绍兴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2010年度评审合格单位.doc
2.
绍兴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2010年度评审不合格单位.doc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