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工作,结合全县卫生系统实际,现对全系统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己任,全面开展全县卫生系统 “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全面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建树廉洁从医的行业新风尚,造就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医疗卫生队伍,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取得重大突破,使惩防体系建设明显加强,廉洁从医意识明显明显增强,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对卫生行风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是实施廉洁从医承诺制度。各医疗单位要向主管部门、各科室要向医疗单位、每位医务人员要向科室层层作出廉洁从医承诺,各医疗单位、各科室、每位医务人员的廉洁从医承诺书都要“上桌、上墙、上网”公示,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及患者的监督。
二是开展法纪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每位医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提高法律纪律观念。要大力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树立医务人员爱岗敬业、廉洁从业意识,增强职业荣誉感、责任感。
三是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各医疗单位要落实有关科室和人员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
四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医疗单位都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举报信访件的受理、处理等制度;建立医药回扣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领导机构,全面掌握信息并及时快速响应。
五是继续加大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力度。各单位要在近期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自查自纠要采取集中讲、个别谈、重点督的方式,切实加大查究力度。及时将廉政账号发给每一位医务人员,督促其进行自查自纠。要加大举报件的核查力度,严肃查处医药回扣案件,进一步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合理确定医疗单位领导的职责分工,逐步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设备采购等工作,但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后勤基建、药剂和设备管理、药品耗材疫苗采购等重点岗位的负责人,同一职位满5年要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
七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当前医药回扣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医疗单位统方管理、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药代表的监督和管理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八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反弹”现象。同时,要落实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医药行业诚信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医药回扣工作的领导, “一把手”负总责,要成立“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和充实反腐纠风工作力量, 各医疗单位都要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医疗单位要把医药回扣的治理作为2011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专门就医药回扣治理工作作专题部署,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注重结合。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要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医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单位发生医药回扣事件,经调查属实的,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