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卫生监督所、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0〕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镇(街道)于2010年2月20日前将《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2010年春节年夜饭承办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和《2010年春节年夜饭申报登记备案情况汇总表》以及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县卫生监督所,县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局。联系人:樊苗林;联系电话:85585823;电子邮箱:fml1967@sohu.Com。
附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