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华舍街道办事处
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我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养一支适应城乡统筹、共建新县城的基层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全面推进我街道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和谐华舍、商贸华舍、宜居华舍”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选好村级组织班子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中之重,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1、坚持德才兼备。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把那些有奉献精神、致富能力、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
2、明确职数配备。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级班子总职数。原则上2000人以下的配备5人左右,2000人以上的配备7至9人左右。村(居、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人,党总支(党委)一般设委员5人;村(居)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职数配备详见附件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3至5人组成。村(居)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一般由社长(副社长)和委员3至7人组成;村(居)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3至5人组成。
3、优化班子结构。要通过换届,进一步改善村(居、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积极鼓励村(居、社区)党组织成员依法竞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提高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三、方法步骤
整个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到3月底前基本结束,具体采取先村(居、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再进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的顺序组织实施。具体是:
1、村(居、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1)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党内换届选举制度,主要环节有:
①提名推荐。村(居)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委员职数,无记名等额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人选,推荐票实行党内、党外分别计票,推荐结果报街道党工委。
②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综合推荐结果、考察情况及班子配备整体要求,按不少于20%的差额确定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③党内差额选举。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各村(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再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公布。
(2)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不少于20%的差额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举。新一届委员会产生后,再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公布。
2、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步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两荐直选”的方式进行,即采取“参选人自荐报名、村民代表民主推荐,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方式。主要环节有:
①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9人组成。要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从党员和村民代表中产生,可由村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中有自荐报名参加竞职或被村民代表会议列入推荐名单的人员,其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自行终止。
②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拟订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结合本村实际,依法规范且有较强的操作性。在村民委员会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③选民登记。凡户籍在本村、履行村民义务、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在户籍所在村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如婚嫁、人才引进、大学生村官等,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确定。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
④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具体建议代表数详见附件四)。村党组织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在村级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妇女代表可以通过引导,采用专职专选的方式进行推选。
⑤自荐和民主推荐。有参选意愿的选民,于选举日10日前由本人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职位,并提供书面竞职承诺和辞职承诺。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由村选举办法予以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自荐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竞职、辞职承诺进行初审,报街道党工委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自荐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在选举日的5日前进行,民主推荐的总人数原则上为村委会成员职数加2人。民主推荐一般从自荐人员中推荐,推荐名单及时张榜公布。
⑥委托投票。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在选举日前一天,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代为投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发给受委托人委托认可证,并在办理委托手续截止时间后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投票。在选举日受委托人凭委托认可证、委托人选民证领取、填写选票。
⑦依法选举。选举村民委员会实行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方式。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原则上不设流动票箱。在正式选举前,及时向选民公布投票时间、地点、程序。
(2)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正式候选人,并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主要环节有:
①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9人组成。要通过民主程序将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从党员和居民代表中产生,可由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居民选举委员会中有被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为候选人的,其居民选举委员会职务自行终止。
②制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各居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拟订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结合本居实际,依法规范且有较强的操作性。在居民委员会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选举办法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③选民登记。凡户籍在本居、履行居民义务、年满18周岁的居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在户籍所在居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居的人员,如婚嫁、人才引进、大学生村官等,是否在本居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办法确定。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居参加选举。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
④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具体建议代表数详见附件四)。居民区党组织成员不是代表的应在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居民代表。居民代表会议由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组成。妇女居民代表应占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妇女代表可以通过引导,采用专职专选的方式进行推选。
⑤确定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推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列入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2——3人。选民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应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供书面竞职承诺和辞职承诺。
⑥依法选举。正式投票选举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精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方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主任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居)党组织成员兼任。
4、村(居)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村经济合作社换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经发[2010]9号)精神,村(居)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方式。社员代表可以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社员选举委员会可以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社管会一般设委员3至7名,社长从委员中推选产生,鼓励村(居)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举担任经济合作社社长,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可与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社监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社监会成员可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5、抓好换届选举的配套和完善工作(两委会换届结束后)。
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认真抓好选举成果的巩固、配套和完善工作,主要有:①搞好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和下属治保、调解等组织建设,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一般由两委会成员兼任,并及时做好村(居)务、财务、党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调整工作。②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理顺工作关系。对离任干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关心、照顾。③制订新一届村级班子的任期目标,建立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和干部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④抓好村(居、社区)干部上岗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对新当选的干部普遍进行一次上岗业务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⑤深化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推行“承诺与问责”制度,深入实施“夏履民主程序”,不断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直接关系到我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政策法律性强、面广量大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建立由闻仁水、钱清华任组长,谢冰、孙挺军、徐建庆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冰同志兼任。同时确定了每个村(居、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联系领导和联络员。各村(居、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2、正确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和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村(居、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正确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参加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责任的关系。
3、确保规范有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进行,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换届选举中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执行已经合法程序通过的选举办法。要依法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行为破坏、妨碍选举工作的,要依法坚决打击。
附件一:华舍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行政村)
附件二:华舍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居委会、社区)
附件三:华舍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名单
附件四:华舍街道各村(居)民代表、村(居、社区)两委会职数建议表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村级组织换届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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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各村(居、社区)、全体机关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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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民政局、县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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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谭耀庆 2011年2月17日印发 |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