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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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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工委[2011]7号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社区(居)党组织、居民委员会:

做好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我街道社区(居)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对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城市居民委会员组织法》,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社区(居)组织班子,为全面推进我街道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具体内容

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中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其中社区(居)党组织的换届在2月25日前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在3月25日前完成,全街道居民委员会选举日为3月23日;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在3月底前完成。

1、换届顺序

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按照先社区(居)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再进行居务监督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组织实施。社区(居)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鼓励社区(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2、选举方式

在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实行“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即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在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采用“有候选人差额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方式。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选举方式。

3、两委职数

社区(居)两委会职数原则上2000人以下的社区(居)配备5人左右,2000人以上的社区(居)配备7人左右。社区(居)党组织一般设委员3名。居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5名组成。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5人组成。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3-7人组成,董事长从董事中推选产生,一般由社区(居)党组织书记兼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3-5人组成。居委会撤居建社区两委会成员聘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根据柯桥街工委[2010]24号《柯桥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4、任职资格

坚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居)组织班子。同时必须坚持条件,严格标准,防止把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人选进社区(居)班子。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提名为社区(居)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①上年度民主评议中定为不合格党员的;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纪检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处理的,或尚未处理但基本事实清楚的;③近两年内有赌博、偷盗、打架斗殴等行为,影响较坏的;④侵占集体资产或长期拖欠公款,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⑤政治素质差,私心杂念重,热衷于搞宗派活动,长期闹不团结,后果严重的;⑥参与邪教组织,搞封建迷信活动,影响极坏的;⑦长期外出务工经商,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的;⑧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社区(居)干部工作的。其中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居委会成员:①被判处刑罚未执行完毕、刑满释放(或被判处缓刑考验期满后)未满5年;②被劳教或解除劳教未满3年;③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④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⑤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凡上述五类情况人员当选的,一律无效。同时,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5、重要环节

(1)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须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公开提名推荐。社区(居)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委员职数,无记名等额推荐新一届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人选,推荐票实行党内、党外分别计票。对推荐人选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得票多少,按委员职数的2倍分别取足初步人选。二是确定考察对象。街道党工委在初步人选中按不少于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三是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综合考察情况、推荐结果及班子配备整体要求,集体研究确定社区(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四是党内差额选举。党工委批复后,各社区(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党员大会须确保参选党员达到五分之四。新一届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再选举产生社区(居)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公布。

(2)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把握好“七个环节”:①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3-9人组成。要通过民主程序将社区(居)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从党员和居民代表中产生,可由社区(居)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经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中有自荐报名参加竞职或被居民代表会议列入推荐名单的人员,其居民选举委员会职务自行终止。②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倡导投票选举产生。在代表数额上,要按照既体现代表性,又便于议事决策的原则,根据社区(居)规模大小合理确定居民代表数量,500人以下的社区(居)原则上不少于20名,500人以上的社区(居)每增加100人增加1名居民代表,以此类推,但原则上以不超过50人为宜。社区(居)党组织成员不是居民代表的应在社区(居)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居民代表。居民代表会议由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组成。通过引导,积极鼓励妇女参选居民代表,力争妇女居民代表占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③制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各社区(居)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拟订社区(居)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结合本社区(居)实际,依法规范且有较强的操作性。在居民委员会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选举办法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必须严格执行。④民主推荐。社区(居)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采取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提名推荐。社区(居)选举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⑤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区(居)选举委员会按居民代表提名推荐得票数,从高到低按差额的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⑥竞职承诺。正式候选人必须向居民选举委员会作出书面竞职承诺和辞职承诺,当选者的竞职承诺列入社区(居)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⑦依法选举。正式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实行有候选人差额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应当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不得使用流动票箱。在正式选举前,要注意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向选民公布投票时间、地点、程序,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3)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精神,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居民代表会议选举方式。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主任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由分管纪检工作的社区(居)党组织成员兼任。

(4)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村经济合作社换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经发[2010]9号)精神,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选举方式。股东代表可以与居民代表交叉任职,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可以和居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董事会一般设董事3-7人,董事长从董事中推选产生,鼓励社区(居)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举担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可与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监事会一般设监事3-5人,监事会成员可与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6、后续工作

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认真抓好换届选举成果的巩固、配套和完善工作,主要有:一是搞好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社区(居)组织的配套建设和居民委员会下属治保、调解等组织建设,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一般由社区(居)两委会成员兼任,并及时做好居务(财务)、党务监督小组和社区(居)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调整工作。二是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理顺工作关系。对于离任社区(居)干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关心、照顾。三是制订新一届社区(居)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建立社区(居)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和社区(居)干部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引导和督促社区(居)干部抓紧实施创业承诺事项。四是抓好社区(居)干部上岗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对新当选的社区(居)干部普遍进行一次上岗业务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增强社区(居)领导班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是深化社区(居)组织运行机制建设,完善社区(居)干部管理办法,深化“承诺与问责”制度,深入实施“夏履民主程序”,不断规范社区(居)组织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居)民主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专门成立了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指导组。各社区(居)要认真推选好社区(居)居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主持社区(居)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以及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努力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让每一个有选举权的居民了解并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3、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各社区(居)要根据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根据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各联系领导和联络员要加强力量进行重点帮助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4依法办事,严肃纪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行为破坏、妨碍选举工作的,要依法坚决打击。并做好基层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的稳定。

5、联系实际,注重结合。社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换届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深入实施“惠民工程”,大力开展百、千关爱活动,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支持,为换届选举的顺利实施提供思想与组织保证。                                        

附:1、柯桥街道社区(居)支部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

    2、柯桥街道社区(居)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代表选)

    3、柯桥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日程安排表

    4、柯桥街道社区(居)两委会、居民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工作组名单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区(居)组织  换届选举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盛建民      2011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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