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1]7号
关于加强城区居民集体聚餐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居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流行,保障城区居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城区居民集体聚餐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城区居民集体聚餐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区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城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由于城区相当一部分居民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存放设施简陋,特别是拆迁安置小区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人员不够,存在诸多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社区(居)、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办理,移风易俗,从源头上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把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作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管,切实落实各种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城区居民饮食卫生安全。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城区居民集体聚餐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城区居民集体聚餐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工作责任。城区居民集体聚餐实行辖区负责申报制,各社区(居)公共卫生联络员要对本辖区内居民举办的集体聚餐负责申报和监管。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健全监管制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卫生、工商、公安、农业、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城区居民的饮食安全。
2、制定应急预案。为了使城区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妥善处置,各级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要体现预防为主,依法行政,安全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职责任务划分明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社区(居)、各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使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加强城区居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和管理工作。
1、建立居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居民集体聚餐的管理,落实居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凡居民因婚丧嫁娶或乔迁、祝寿等事宜需举办5桌以下或就餐人数达到50人的集体聚餐,须向所在社区(居)公共卫生联络员申报并进行登记,公共卫生联络员再上报街道和柯桥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备案,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指派卫生监督员或社区医生进行现场指导;举办5桌以上宴席或就餐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由所在社区(居)提前48小时向街道申报(申报表附后),由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员,对现场的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状况、原料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到现场进行指导。
2、加强对厨师的管理。各社区(居)、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厨师的管理,凡从事操办居民集体聚餐经营活动的流动厨师,由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负责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督促其必须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厨师不得操办居民集体聚餐。
3、建立居民集体聚餐食品及加工原料的检查制度。对于申报举办集体聚餐的居民,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要加强对其食品及其加工原料的检查指导,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检查,把好质量关,严禁其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要加强食品采购的指导服务,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安全鉴别方法、拼制操作规程等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特别是在采购外卖熟食过程中,要使群众明白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途中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重新回炉加工烧熟透,拼制装盘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聚餐用的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对于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
4、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要选派专人负责督促事主搞好聚餐场所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聚餐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5、强化宣传制度,提高群众的卫生安全意识。卫生部门、广电站和各社区(居)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集体用餐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健全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对于发现的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社区(居)公共卫生联络员是辖区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对由于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引发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对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迟报、瞒报、谎报的社区(居),要依法追究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操办集体聚餐的事主和有食品经营活动的厨师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于事主举办监管规模内的集体聚餐又拒不申报登记、有经营行为的厨师未持有效健康证明擅自操办集体聚餐,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未按要求申报登记的事主和承办厨师自行承担。
附:《举办居民集体聚餐申报表》。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食品卫生 集体聚餐 卫生安全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卫生局、县食安会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张祖伟 2011年2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