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启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统计
平台报送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司法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启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统计平台的通知》(司基字〔2010〕19号)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我县将于12月份全面启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统计平台报送有关报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项目
司法部信息统计平台报表共两类:一是季度报表,即司法所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是年报表(半年报),即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和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
根据我省实际,省厅对人民调解两张报表的内容和填表说明进行补充,并要求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在司法部信息统计平台录入上报的同时,按调整后的样式(详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每月报送,上报时间为当月最后一天前。
二、报送流程
各司法所输入网址:jiceng.rmtj.org.cn/,登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网”。然后,点击“基层工作统计平台”,输入县司法局授权给司法所的“用户名”和“密码”(附件4,因我县社区矫正业务线已于今年9月启用了该信息统计平台,个别司法所可能对密码有所改变,各司法所可以向本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获取),进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乡镇(街道)版”用户登录网页。然后,请点击页面左侧“司法所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 “人民调解案件情况”,按三张报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录入相应统计数据。录入完毕后,请点击“上报”。至此,司法所网上填报工作结束。县司法局按要求进入管理平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区县版)后,即可看到各司法所汇总的报表数据。
三、相关要求
各司法所自2010年12月起,应通过信息统计平台,按司法部的表式报送。当前已近年底,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年报统计周期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请各司法所按照上述报送方式,抓紧做好2010年的年报编制工作,于2011年1月5日前录入相关数据并上报。今后季报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前,报送本季度统计数;半年报(年报)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统计数。
因上级已要求每月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3),为减少司法所工作负担,原每月上报的矛盾纠纷调处统计表停止报送。
请各司法所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填报工作,确保报表的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附件:
1、司法所工作情况表
2、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3、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4、各司法所用户名、密码分配表
绍兴县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信息统计 报表报送 通知
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