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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建筑业管理局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切实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现将《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市建管发[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我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审查工作的通知》(绍县建管〔2011〕7号)要求,及时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请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绍兴县建筑业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