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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杨汛桥镇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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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杨汛桥镇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领导干部  诺廉评廉   实施意见  通知

报送:县纪委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蒋利强           2011年2月23日印发

2011年杨汛桥镇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从政。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杨汛桥镇实际,现就开展2011年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手段,着力提高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和组织监督效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我镇经济社会科学率先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诺廉评廉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由镇纪委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诺廉评廉实施对象:

1、镇党政(人大)班子领导;

2、行政村(居委会)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三、方法步骤

诺廉评廉活动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一)公开诺廉

诺廉对象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年初提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向镇机关干部、村(居)班子成员(村、居干部向村民、居民和全体党员)作出承诺,诺廉以年度为周期。

诺廉的内容由“必诺题”和“自诺题”组成,其中“必诺题”的主要内容为: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不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5、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7、不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8、不违反规定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购置农村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造私房及个人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

9、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10、不参与赌博等情超低下的活动。

“自诺题”由诺廉者结合本人职责和岗位特点作出承诺,确保诺廉评廉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月份,镇机关召开诺廉大会,诺廉对象按照诺廉要求向镇机关全体干部承诺,并在公开栏里公示廉政承诺,公示结束后由镇纪委保存文本留档。

三月下旬,各村(居)召开诺廉大会,诺廉对象按照承诺内容,向全体党员和村民(居民)代表作出承诺,并在村务(居务、社区)公开栏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中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示廉和践诺情况将作为年终述廉评廉的重要依据。村(居)诺廉干部的承诺公示内容于4月15日前书面报镇纪委。各村(居)开展诺廉工作可以结合换届选举后的履职承诺工作结合起来

(二)公开述廉

1、征求意见。各述廉单位的党组织通过召开各级干部或村(居)民代表座谈会、个别交流、到村(居)或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然后进行汇总梳理,并将情况反馈给述廉对象。

2、书面报告。述廉对象按照年初承诺内容,对照群众反映的建议与意见,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写出述廉报告。述廉报告于12月中旬报镇纪委。

3、大会述廉。镇、村(居)召开述廉大会(可与年终述职相结合)。镇机关述廉对象向镇机关干部、村(居)班子成员和服务对象进行述廉,村(居)干部按照“双述双评双公开”要求进行述廉,公开接受监督和评议。述廉大会召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上旬。

(三)公开评廉

1、民主测评。对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组织发放《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镇党政正职民主测评情况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汇总统计,其他干部的测评结果和群众在民主测评中反映的问题,由镇统计汇总,测评情况如实反馈给每位诺廉评廉对象。各村(居)负责人按照“双述双评双公开”的要求进行测评。

2、结果运用。评廉结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在民主测评中廉政勤政方面群众不满意率在20%以上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相应的上级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各村(居)负责人按照“双述双评双公开”由镇进行奖惩。对经查实后问题确实严重的,由镇党委和镇纪委作出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提出组织处理的建议意见。

3、认真整改。述廉对象对群众测评和反映的有关意见或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务求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积极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负总责,做到率先垂范,诚信诺廉,自觉践诺,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把诺廉评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诺廉评廉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列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诺廉评廉工作的落实。

3、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开展诺廉评廉工作必须注重实效,面向群众。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廉政承诺的内容既要定好“必诺题”,又要根据本人职责、岗位特点定好“自诺题”作出郑重承诺,严格履行承诺,力戒表面文章,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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