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1〕9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数字档案室
创建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各单位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更好地为各单位现实工作服务,根据绍县档〔2010〕31号文件精神,2011年起,凡列入县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单位,都要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基本上涉及重要民生的数字档案都要进入数字档案馆(室)系统和县档案登记备份中心。今年将开展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各进馆序列单位(即定期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单位);
2、档案管理达到县级以上标准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11年度数字档案室认定计划表》(可在http://www.sxxda.cn/—公告公示栏目下载),于3月15日前报绍兴县档案局。
三、业务指导
县档案局负责制定全县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业务规范和验收标准,并在存储空间、数据备份软件平台、相关资源建设等方面对创建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四、考核表彰
对已完成的单位,由绍兴县档案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认定验收。考核标准见《绍兴县数字档案室建设评分表》(网址同上)。经综合评定,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为“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示范化数字档案室”,由县档案局统一命名表彰。县档案局将按照好中择优的原则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向省档案局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化数字档案室”。
联系人: 单红娣 联系电话:84130791
附件:2011年度数字档案室认定计划表
绍兴 县 档 案 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数字档案室Δ 创建 通知
抄送:省档案局、市档案局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
2011年度数字档案室认定计划表
|
单位名称 |
| |||||||||||||
|
分管领导 |
|
联系电话 |
| |||||||||||
|
档案员 |
|
联系电话 |
| |||||||||||
|
档案室认定 等 级 |
|
计划认定时间 |
| |||||||||||
|
软件、硬件 |
档案软件: 计算机: 扫描仪: 数码相机: 其它: | |||||||||||||
|
档案分类统计 |
分类名称 |
|
|
|
|
|
|
|
|
|
合 计 | |||
|
案卷数量 |
|
|
|
|
|
|
|
|
|
| ||||
|
已录入条目数 |
|
|
|
|
|
|
|
|
|
| ||||
|
已扫描页数 |
|
|
|
|
|
|
|
|
|
| ||||
|
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审核意 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