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0〕10号),我县陈建烽等70位同志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执业医师任职资格;凌 李等19位同志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部长令第4号)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部长令第5号)的规定,授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核发《医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时间从2010年12月15日算起。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依法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核发《医师执业证书》。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转正定级和执业注册。
二、《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的具体核发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2010年度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任职资格名单.doc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