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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队)各科室、中心:
为了切实加强统计局、调查队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运行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运转,现将《绍兴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绍兴县调查队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望局、队全体同志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绍兴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绍兴县调查队管理制度(试行)
一、内部管理制度
(一)日常办公制度
1、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准在楼道内高声呼喊找人。
2、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规范,不得摆放与工作美化环境无关的物品。
3、上班时间不闲窜其它办公室,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4、下基层(企业)、外出办事及活动,要逐级报告。
5、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二)请假(外出报告)制度
1、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休假等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一般干部事假由各科室、中心(以下简称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各科室负责人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3、病假两天(含两天)以上、产假等必须出示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
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除外)。要坚持先办理后实施的原则,以便安排调整工作。
5、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半天以上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全科室人员一起外出,除向分管领导报告外,还需经局长(队长)同意。
6、半天内请假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或科室负责人本人请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或副职领导干部请假须经局长(队长)批准。假期结束后应立即销假。
7、办理请假手续后,请假单报办公室。
(三)室内卫生制度
1、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使用会议室,报办公室登记,并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的各科室应负责及时做好会后清洁工作。
2、各科室所在办公室清洁工作,要求做到“一无二齐三净”。即:室内无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报刊杂志堆放整齐;门窗净、地面净、室内物品净。
3、各科室卫生工作自行负责,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每周全面打扫办公室不少于1次。
4、自觉注意个人卫生,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计算机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
2、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3、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4、全体人员应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所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5、不得在互联网上擅自公开各类统计数据和信息。在网上信息交流中,不得使用未经领导同意的各类数据和信息。
二、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研究讨论人事等重大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出席,方可作出决定。
2、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主要会议和主要文件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2)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3)研究人事任免、奖惩和人员调动事项。
(4)负责处理党务工作;
(5)召开民主生活会;
(6)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加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体活动。
3、党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列出主题,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党组成员出席。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请有关人员列席。
(二)局(队)行政领导办公会议
1、行政工作实行局(队)长负责制,局(队)长负总责,副局长(副队长)协助局(队)长分管部分工作,并对局长(队长)负责。
2、局(队)行政领导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决定和重大工作部署,通报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听取局(队)长、副局长、副队长的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决定局(队)内重大事项;
(4)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布置重要工作,安排本局(队)重要活动;
(5)研究需要由局(队)行政领导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局(队)行政领导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会议,会议由局(队)长召集并主持。局(队)长、副局长、副队长出席,邀请党组领导参加。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局(队)务会议(中层干部会议)
1、局(队)务会每月召开一次,通常每月30日左右召开,遇双休日或有特殊情况作适当调整。
2、局(队)务会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各科室负责人通报交流工作(部门负责人交流本部门上月工作情况,对未落实的工作说明原因,提出本月重点工作的设想);
(3)分管领导部署分管科室本月的重点工作;
(4)讨论和协调全局性工作;
(5)研究部署工作(局(队)长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讲评,并对下阶段重点工作作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3、会议由局(队)长或局(队)长委托副局长、副队长主持召开。局(队)长、副局长、副队长、正副科室负责人出席,办公室作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会议
1、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具体时间由主持人确定。由局(队)长或局(队)长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①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②分析当前有关形势;
③总结、安排、部署本局队工作;
④通报有关重大事项;
⑤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
三、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
(1)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
(3)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
(4)党纪、政纪和有关的法律、法规;
(5)其他重要内容。
2、学习方式和方法
中心组学习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由党组书记召集。
中心组学习主要采用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个人自学要在系统掌握政治理论、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相关知识上下功夫。
3、参加人员
书记、局(队)长、副局长、副队长、党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同志参加。
4、学习的组织和准备
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党组集体讨论后实施;学习的具体组织和资料准备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机关党支部及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党员、干部的学习制度每月二次。
2、学习内容可根据上级及本局(队)领导的具体要求进行。重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上级文件、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统计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等。
3、学习以自学为主,采用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小组讨论和大会交流相结合以及“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局党支部学习活动的组织、安排和资料准备工作由局党支部负责。局(队)政治、业务学习安排和资料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5、全体党员(全体人员)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学习,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做到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学习要做好笔记,讨论时踊跃发言。
四、保障制度
(一)保密工作制度
1、领导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全体人员应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局(队)办公室设保密员。
2、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属面前谈论工作中的机密情况。
3、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事项。
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摆放机密文件、资料。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机密事项。
6、不携带机密材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回家和出入公共场所。
7、不得在互联网上擅自公开各类统计数据和信息。在网上信息交流中,不得使用未经领导同意的各类数据和信息。
8、在办案工作中,不得对外透露案件办理情况。
(二)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法规、财务制度办事。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财务工作。
2、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核算和预、决算工作。账目要清楚、准确、真实、完整,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3、认真执行内部牵制制度,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支票和印鉴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收入、费用、往来账目的登记工作。
4、单位实行“一支笔”审批,重大经费开支局(队)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开支单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名并送局(队)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6、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进行现金管理。大额现金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8、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上报及处置。
(三)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有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分发、传阅、归档。
2、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外发公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发,一般的业务行文由分管的局领导签发。
3、各科室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办公室收发登记后再按范围传阅。
4、各科室人员参加会议后,应将会议内容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5、严格按《统计法》和上级档案管理制度建档立案。
(四)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要保证公章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在日常工作中,公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凡不符手续和制度的,不得使用公章,违者将受纪律处分。
3、使用公章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加盖局机关公章,由局长或分管领导批准。
4、一切用印都要记录在案,并妥为保存,以备查核。
5、不得将公章携带出机关或单位外使用,存放公章的柜子要随用随锁。
6、盖印要端正、清晰。要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印清晰。
(五)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制度
1、公务接待由局(队)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掌握标准。接待用餐标准原则上按每人40元安排,县处级以上领导就餐住宿按实际情况掌握。无特殊情况陪餐人员不得超过2名,中餐不得上名烟、名酒。
2、接待人员要树立大局观念,严禁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
3、日常车辆使用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和管理。
4、公车使用者一般需提前1-2天告知办公室,并填写派车单,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因私用车,需报局(队)主要领导同意。
5、驾驶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统一管理和调度,随派随出,安全行车,遵守机关纪律,无行车任务时应按时到机关上班。外出时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私自出车和酒后驾车。
6、驾驶人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如确需维修,由办公室按规定与指定厂家联系,严禁擅自送修。
五、业务管理制度
(一)报表管理制度
1、专业人员应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对各专业的统计报表制度、综合汇总表以及基层月(季、半年、年报)表和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要妥善保管,及时做好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工作。
2、专业人员在上报报表前,要加强对报表逻辑关系、数量平衡关系、动态对比关系审核,发现数据波动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查找原因,对基层报表的差错应及时与基层单位核对订正,保持上下报表数据一致。
3、专业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重要数据同时交局(队)主要领导审阅),方可向上级统计部门上报报表。上级部门反馈核定的数据,及时向综合科和分管领导提供。
4、经上级评估认定的各类统计数据,经局(队)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负责统一对外提供。凡未经上级评估认定的数据,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对涉及企业和个人的数据,未经企业和本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二)信息开发制度
1、专业人员应充分利用报表数据,及时进行调研、分析。
2、统计信息内容:
(1)工作动态。反映统计改革和发展情况,用于统计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情况、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信息。
(2)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等领导机关报送的统计快讯、统计分析、统计专报、专题简报等各类社会经济信息。
(3)调研课题。按年初申报立项,平时及时跟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形成相关文字材料,为县委、县政府等领导机关决策的调研材料。
3、统计快讯应在相关统计数据定案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撰写上报;简要信息应在数据出来的3个工作日内,对重要经济指标以及全县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工作动态应在相关活动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撰写。
4、统计信息工作采取科室负责制,所有向外提供的数据及统计信息,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的统计信息需经局(队)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由综合科统一编审,上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主管部门;工作动态经各专业科室长负责审核,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报送。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