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0]63号
关于调整漓渚镇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精防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漓渚镇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宋彦扬
副组长:沈伟伟 周丽萍
成 员:吴卓文 邵吉兴 沈 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内。
漓 渚 镇 人 民 政 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