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帮助、引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根据省安监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11〕4号)文件精神,按照“提质、扩面、增量”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以建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企业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总目标,建立和完善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和考评体系,优化安全标准化考评程序,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从本质上实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企业安全状况的稳定,实现“零死亡”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实施的具体目标是: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带储存)要100%参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90%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市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二)矿山企业100%参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新办矿山企业通过竣工验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当年必须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全县在开矿山企业85%以上达到市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强化指导,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纳入年初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已创建的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1家矿山、1家烟花爆竹批发达标企业在做好提升、优化、巩固工作的同时,已达市级安全标准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国家级安全标准化,确保企业始终处于安全标准化状态;对未创建的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今年要100%参与安全标准化创建,并确保90%以上达到市级标准,其中20%以上达到省级标准,同时要引导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要85%达到市级以上标准。
二、注重服务,强势推进。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要制定计划,落实专人,主动与创建企业联络与沟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要落实达标企业专项补助资金。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企业是安全标准化创建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专人、落实经费,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积极主动参与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力争10月底前通过省、市级考评。对不主动开展、消极应付的创建企业,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条件,不得予以延期换发证。
三、注重结合,促进创建。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要将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安全监管、宣传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主动聘请专家对企业安全达标工作进行辅导、指导、咨询,通过查漏补缺,有效提升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实施效果。
附件:2011年绍兴县纳入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企业名单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