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交〔2011〕47号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2011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要点
2011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靠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做好平安创建的各项责任分工,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我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必须切实抓好社会的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何建刚局长为组长,李维康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徐月珍、喻锦林、周永刚、范新华、沈益清、毛志鑫、袁宝军、谢国胜、李建江、葛建华、顾炳奎、茅纪淦、丁润贤、陈立毅、夏志木、郑胜耀、杜康琪、叶仲良、夏湖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喻锦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本单位、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对职责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防范不到位而发生影响稳定和治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按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要求严肃处理。对直属各企业单位的考核工作,纳入县局就安全生产、行风建设、信访维稳“三位一体”中进行统一考核。
二、深入开展矛盾调处,及时消除化解各种不安定的因素
排查调处工作,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综治工作的有效抓手,坚持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两会”期间要开展不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面临的困难要有充分估计和提前准备,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及早制定方案,周密部署,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防范应急演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定的因素,确保交通系统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特别是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按照“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和“边排查,边解决”的工作原则,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激化,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健全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交流,保持上下渠道和信息畅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充分发挥综治作用,有机结合交通各项职能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以平安工程、平安运输、平安队伍建设为重要内容的 “平安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行业综治的工作力度,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促进交通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一)要结合交通系统职能,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禁毒人民战争、打击伪造货币等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在系统内和车站码头等交通公共复杂场所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教育人民群众自觉低制黄、赌、毒等物品;二是利用车站查危职能,对乘客行李进行重点检查,防止黄、赌、毒等物品挟带上车;三是部署运管、路政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强查堵黄、毒物资工作,切断黄、毒物资的运输通道。
(二)加强对公路、水路、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抓好治安和防控工作。
(三)继续加大对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无证经营车辆、运输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积极同横向部门联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路面执法,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秩序。
(四)加强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帮助指导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和及时处理重点建设项目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定事件和苗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并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综合治理 工作 要点 通知
主送:系统各单位。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综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