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绍兴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办<北京“4·25”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绍兴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办<北京“4·25”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绍县安办〔2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各工业企业、商贸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所辖区域突出隐患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