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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华舍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1年度行政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意见
为深入贯彻“和谐华舍、商贸华舍、宜居华舍”建设的总体思路,积极落实“发展争先、统筹优先、作风率先”的工作要求,全面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对2011年度各行政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分党的建设、统筹发展、社会和谐三部分。设基本分100分,另设附加分内容,以40分封顶。具体考核细则附后。
二、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居)在编干部。
三、考核办法
1、基本报酬
按村(居)规模大小确定(以2011年末统计人口为准)。
第一档,大村(居):人口在2500人以上的基本报酬为每月2500元。
第二档,中村(居):人口在1500-2500人的基本报酬为每月2400元。
第三档,小村(居):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基本报酬为每月2300元。
基本报酬以书记为基数,主任为9折,副书记、副主任、文书6-8折,其他在编干部4-7折。其中书记、主任的基本报酬由
街道全额支付。
2、奖励报酬
奖励报酬总额=(基本分分值×基本分考核分数)+(附加分分值×附加分考核分数)
基本分分值按村(居)规模分三档,附加分分值不分档,具体分值年终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讨论决定。
奖励报酬以书记为基数,主任9折,副书记、副主任、文书6-8折,其他在编干部4-7折。
3、年终街道按照考核总分高低评选先进村(居)7个,其中大村(居)中设3个,中村(居)中设2个,小村(居)中设2个。街道对先进村(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具体金额年终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讨论决定。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比考核先进村(居)的资格及扣发一定额度的奖励报酬:
①出现计划外一、二、三胎生育的,每出现一例分别以村(居)书记奖励报酬的5%、10%、30%为标准扣发到每建奖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合计出现三例及以上计划外生育的则取消全年奖励报酬。
②出现重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责任事件,酌情扣除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奖励报酬,直到全部取消。
③干部违法违纪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村(居)主职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奖励报酬,直到全部取消。
④完不成年度征迁工作任务的。
⑤群体性上访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
四、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附件:2011年度行政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综合 政策 农村 考核 意见
主送:各村(居)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谭耀庆 2011年5月12日印发
(共印9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