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1年质量强街的实施意见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县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县政发〔2010〕37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质量强业质量强镇质量强企创建活动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0〕127号)和《柯岩街道办事处关于推进质量强街建设的实施意见》(柯岩街办〔2010〕7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把质量强业、质量强街和质量强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街道实际,现就2011年质量强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区域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的原则,扎实推进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民生、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体系,为实现街道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质量强业质量强街质量强企创建活动,使街道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按照试点工作出成效,面上工作促铺开的要求,在现有5家试点企业基础上,2011年,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更具竞争力
主导产业产品质量各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率达到100%,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主要是实施好名牌培育、标准体系建设、质量提升、综合实施监管和质量诚信体系等五大战略。(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一是名牌产品申报工作。计划申报省名牌2只、市名牌4只、县名牌4只;二是参与标准化制订工作。新参与制订、颁布行业标准1只;三是达标认证工作。继续做好主导产业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新增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达标认证企业2家。四是质量提升工作。在索密克成功创建市长质量奖的基础上,新申报市、县长质量奖各1家。
(二)工程质量更创新业绩
以各级优质工程创建为抓手,实现辖区内建设工程按规操作,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室内装饰工程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责任单位:城建管理服务中心)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的“一户一验”制,不断创新“业主(居民)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等质量管理模式。杜绝建筑质量事故,规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质量现场监督效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当年下达的拆迁、征地和“解困房”改造任务。加强工程质量控制,提高优质工程的“含金量”,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创优和资质升级,其中雄业建设争创国家一级资质建筑企业,努力争创国家、省级优质工程。
(三)服务质量更上新台阶
探索建立服务品牌培育机制,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重点服务企业逐步采用国际先进管理模式。服务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用户满意率在9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天马汽车休闲广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和浙江普乐迪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的落户建设工作。督促辖区内限额以上服务企业参与制订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并贯彻落实,注重服务质量诚信,规范流通领域进销货台账记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鼓励企业参与行业等级评定,力争使柯岩风景区成功创建国家
(四)环境质量更具可持续性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县前列,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区域水质断面达到监测标准,发展低碳经济。(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以创建“省级生态街道”为抓手,编制好《生态街道建设规划》,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村(居)环境整治,区域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成功创建省级生态街道。继续加强印染行业环保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加快现有印染企业向滨海集聚升级,开展对“六小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完成余渚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进网集中排放工程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加强节能减排,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质量强业质量强街质量强企创建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单位要建立或完善领导组织机构,做到人员、经费、场地和职责四落实,确保创建的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2、深化创建内容。各单位要因企因地制宜,对照文件精神和单位目标定位,深化完善创建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出成效。
3、强化舆论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地广泛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质量的认知度,增强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在全街道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