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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镇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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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镇委[2011]20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镇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更好的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提供动力和保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队伍为目的,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执行力,形成“顾全大局干、尽心尽力干、齐心协力干”的工作氛围,激励全体机关干部为杨汛桥镇再创辉煌而努力奋斗。

二、考核原则

根据党委“以岗定人,以岗定责,以岗定酬”的要求,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按照“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绩效挂钩、激励干事”的原则,落实镇机关“三制”运行机制,达到机关内部“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考核”的目的,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优质运行。

三、考核对象

全镇在编在岗机关行政事业干部、镇聘部门干部(见习期人员只考核不建奖)。

四、考核形式

主要采用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和附加分考核三种形式。全体机关干部分线、分部门考核,其中班子成员根据相关领导责任与各线、各部门捆绑考核。在年度考核奖中人均切出5000元作为考核资金,其中40%用于季度考核兑现,60%用于年终考核兑现。

五、考核内容

1、季度考核。主要采用民主测评法,即按照年初党委《关于实施镇机关“三制”运行模式的意见》,在每季度分别召开的村、企季度例会上由参加会议的村、企代表对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四大责任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测评结果进行排名,位列第一的线上机关干部按每季度考核奖的120%发放,位列第二、三、四的分别按110%、100%和90%发放。

2、年终考核。主要采用年度排名考核法,即按照“三制”运行模式中的“小线”,在全县5个省级中心镇平台中,按照县对镇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排名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到局(办、中心),结算到个人,基本分为100分。位居平台第三名的得基本分,位列平台一、二两名的分别加10分、5分,列平台四、五名的分别扣5分、10分。

3、附加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宣传报道、效能建设、工作奖励、驻村联企、配合中心等方面。

(1)工作纪律、效能建设、宣传报道等方面。采取倒扣分考核,限扣10分,具体考核扣分办法由镇纪委、党政办制定实施。

(2)工作奖励采取加分形式,限升10分。“小线”上工作取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或工作经验被推广(县级及以上)的,给予线上人员加1-4分,个人获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单项荣誉的,加0.5-2分,以上以部门(各类行业协会除外)名义表彰的各减半加分。年终由各局(办、中心)和机关干部提供,考核办审核。

(3)驻村联企方面。驻村工作按工作实绩给予驻村指导员加10-15分,由驻村指导中心负责考核提供;联企工作按照工作实绩给予联企干部加5-10分,由经发局负责考核提供。

(4)配合中心方面。对配合征地拆迁、企业解困等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酌情升3-5分,年终由党委确定。

4、一票否决。机关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当年考评不合格或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决定,工作严重失职或重大失误,或因个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群众,反响较大的,经镇党委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考核奖。

5、凡下列情况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1)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者;

(2)新分配参加工作者;

(3)调入调出人员;

(4)按规定享受产假的。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管理工作。相关局(办、中心)负责的考核任务,由分管线领导审核,报考核办汇总,最后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七、本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2011年度驻村指导员考核实施细则

2、2011年度联企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关干部  岗位责任制  考核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曹凤香         2011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11年度驻村指导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充分调动驻村指导员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驻村工作质量和效率,致力为村办事,促发展、保稳定,圆满完成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驻村指导员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办法

采用百分制考核,考核分100分,实行考核与评议相结合,其中考核70分,评议30分,以总分的15%折算计入年度岗位考核附加分(折算不到10分的按照保底10分计入年度岗位考核总分)。

(一)考核部分(70分)

1、所驻村村级班子能团结协调,政令畅通、运行正常、工作积极性高。指导做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工作,把好组织发展关。所在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开展,扣10分。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阶段性、指令性及急、难、险、重需统一行动的工作,完不成工作每次扣5分。

3、有效落实镇党委、政府要求的会议、报表、各类材料任务,完不成的每次扣5分。

4、参与村级重大村务和工程招投标,经济合同签订等必须做到全程参与,有效监督。对发生一起不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的,每一起扣5分。

5、出点子、想办法,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村级集体经济比上年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2分。

6、协助督促做好村计生工作、殡改工作。发生计划外生育、私建坟墓的,每一起扣5分。

7、配合镇综治工作中心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发生村民集体上访到县级及以上,每一起扣10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死亡1人扣5分。

8、及时开展清理违章建筑工作。发生违法违章建筑,未及时落实处置的,每一起扣5分。

9、督促所在村开展好惠民实事工程。完成村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每完成一次加5分。

10、督促指导村开展好村级民主管理,村级组织建设等工作。不按镇党委、政府要求完成任务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二)评议部分(30分)

由班子成员、各驻村指导员和所在村主职干部对驻村指导员进行综合评议。

二、考核组织

年终由各职能局(办、中心)会同驻村指导中心组织考核评议,考核分数折算后提交给镇考核办公室。

三、本考核实施细则由驻村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2011年联厂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更好发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联厂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今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现对各企业联厂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办法

    总考核分10分,计入年度岗位考核附加分。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1)督促企业完成镇政府下达的指导性经济指标任务(基本分3分)。所联企业不完成的每项扣1分。

    (2)落实安全责任(基本分2分)。所联企业每发生一起死亡1人安全事故的扣1分,发生3人以上死亡安全事故的扣2分。

    (3)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及时协调处理好企业与当地村民的环保纠纷和治安纠纷(基本分2分)。所联企业污染导致10人以上赴镇上访事件的每起扣0.5分,赴县级以上上访的扣每起1分。

    (4)积极宣传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协助企业解决劳资、工伤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基本分1分)。所联企业每发生1起劳资纠纷的扣0.2分,每起劳资纠纷的扣0.3分,妥善解决的不扣分。
    (5)督促企业完成政府报刊征订任务,参加政府组织会议(基本分2分)。所联企业完不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1分,不参加政府组织会议的每次扣0.2分。

    三、考核组织

    年终由各职能局(办、中心)会同经发局考核,考核后提交给镇考核办公室。

    四、本考核办法由经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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