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21号
关于继续执行村党支部书记参与
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决定
各行政村:
自2010年实行“村支部书记参与信访接待日制度”以来,我镇的信访接待日现场调解、答复率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领导接访日”活动机制,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升村党支部书记化解矛盾、纠纷的处事能力,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村党支部书记参与县领导接访日活动”制度。现就接访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接访的时间:每月15日
二、接访地点:兰亭镇政府三楼党委会议室内
三、参与接访的对象: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具体名单安排详见附表)。
各参与接访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充分重视县领导接访日活动,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接访,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提前两天与镇综治中心联系。同时,认真倾听上访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出谋划策,共同为他们排忧解难。
附:村支部书记参与接访日活动安排表
绍兴县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支部书记 信访接待日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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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王 炜 共印:40份
村支部书记参与接访日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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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参与接访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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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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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渚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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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木栅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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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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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陈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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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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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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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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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港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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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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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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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葑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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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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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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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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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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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畈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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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庄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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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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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洪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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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宫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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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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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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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下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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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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栅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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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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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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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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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坞村 |
注:各村按名单排序均参与过接访后,按此表排列顺序继续轮流参与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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