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6号
签发人:张咸良
兰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
对“鹭鸣山庄”小区地名命名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兰亭镇区域内由浙江双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鹭鸣山庄”(一期和风苑,二期闻水苑)已基本建成,即将交付使用。根据绍兴市地[1999]1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建设楼盘的地名命名工作,经实地踏勘,严格审查,认为“鹭鸣山庄”小区已具备地名命名要求,特向上级申请予以地名命名。
“鹭鸣山庄”小区位于绍兴县兰亭镇谢家坞村,东至山地,南至兰亭湖大道,西至山地,北至山地。一期和风苑用地面积34493㎡,建筑面积52408.7㎡(其中地上住宅41637.5㎡,地下室10171.2㎡,物业办公用房257㎡,物业经营用房343㎡),绿地率30%,共计24幢,层数为三层,住宅套数为118套,物业办公用房间数为1间,物业经营用房间数为1间。二期闻水苑用地面积42367㎡,建筑面积47228.57㎡(其中地上住宅34921.44㎡,地下室12307.13㎡),绿地率30%,共计33幢,层数为三层,住宅套数为110套。拟申报鹭鸣山庄名称由来及含义主要是突出自然,舒适生活,与白鹭相邻,尽享湖光山色。。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为盼!
绍兴县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地名 鹭鸣山庄 命名 请示
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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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唐晓芳 共印10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