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卫生监督所,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切实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巩固小餐饮三年整规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现将《绍兴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工作的通知》(绍市卫发〔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小餐饮整规工作情况,并将有关工作总结、长效机制文件和《2011年绍兴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工作统计表》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绍兴县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科;县卫生监督所汇总全县情况后,要及时上报本局及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樊苗林,联系电话:85585823,邮箱:fml1967@sohu.com。
附件: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工作的通知.doc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