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办〔2011〕35号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绍兴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安委会<深入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现将《绍兴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安委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绍县安办〔20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学习,并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参加行业内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