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直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今年6月份为全国“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交〔2011〕107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各单位要围绕行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细化方案,集中宣传,以强化安全意识和事前预防为出发点,广泛动员,有序开展,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安全的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何建刚任组长,副局长王玲玲、王海明、胡建飚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和县运管所、港航处、公路段、收费所、运管所轻纺城分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各企业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活动的开展、检查和通报。
二、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各类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以广场宣传、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摄影比赛等活动为载体,以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为对象,组织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较大的群众性活动,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活动主题,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重在预防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黑板报、电子信息牌等宣传工具,通过发放交通运输安全资料和卡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和青年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宣传工作,报道行业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5月30日至6月5日)。要以适当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对各类事故通报、行业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特别是今年以来已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2日)。各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港口以及工程工地等开展安全知识咨询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推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
3.开展以“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汛期已到,各单位要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三防”检查和防灾应急准备,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公路、航道、港口运行有序,工程建设安全优质。
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3日-19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演练计划方案组织开展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锻炼应急队伍,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要求,6月份要培育建立一家行业管理单位和一家企业单位,作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并组织系统各单位进行学习交流。
6.开展“山区公交平安行——隐患治理月”活动。针对山区道路狭、陡、弯的特点,6月份将会同相关镇(街)积极开展边坡治理、路面平整、安全设施修配和路边堆积物清理等工作,确保山区公交平安运行。
7.开展公路隐患窨井专项治理活动。为遏制和防范公路因窨井盖缺失的安全事故发生,对全县公路窨井排查的基础上,6月份要集中进行整治,以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8.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活动。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工地和公路、水路一线,上门服务,为一线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题培训、应急演练、资料赠送和档案台帐规范指导工作。
三、及时总结,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3日和6月30日前报送局运安科。联系人:钱春辉,电话:84123726,电子邮箱:flysx@yahoo.cn。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宣传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