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28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委老干部局要求调整编外职工薪酬的批复
中共绍兴县委老干部局:
你单位要求调整编外职工薪酬的报告悉,经研究,决定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薪酬管理的意见》(绍县政办发〔2010〕117号)中农村“三资”审计人员、文印人员岗位的薪酬水平,提高医务室医生和理发室理发师薪酬。医务室医生薪酬提高至月基本工资2400元,年薪上限3.7万元;理发室理发师薪酬提高至月基本工资1400元,年薪上限2.2万元。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 薪酬 批复
抄报:孟柏干副县长、马芳妹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机管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张 璐 2011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