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17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陈国水等2位同志具有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县史志办:
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市人社职〔2011〕1号文件通知,经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你单位陈国水、陈飞燕等2位同志具有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获得资格时间从二○一○年十二月算起。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称 资格公布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韩彧 2011年3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