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11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玲玲等
5位同志具有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县教育体育局:
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市人社职〔2010〕2号文件通知,经绍兴市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下列5位同志具有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
一、下列3位同志具有中专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绍兴县职业教育中心:成玲玲 夏丁玲 阮韦琴
二、下列2位同志具有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绍兴县孙端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王伟洲
绍兴县漓渚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陈兴荣
以上同志获得资格时间从二○一○年十一月算起。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职称 资格公布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韩彧 2011年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