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经营户: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眼镜质量管理,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广大青少年消费者眼睛不受损害。根据2011年度商品质量专项监测计划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眼镜质量专项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对象
全县各眼镜经销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受检品种
眼镜及其配件。
三、抽检方法
由承检单位工作人员持本《通知》及抽样单到各有关企业、个体经营户门店、仓库随机抽取。工商执法人员配合。
四、结果处理
本次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发现质量问题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