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直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近段时间持续高温,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确保交通系统消防安全,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七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7月15日—20日
二、检查方式:重点检查和面上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对所列单位、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其余面上检查由各直属事业单位、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三、重点检查分组:
1、检查一组: 带队领导何建刚、王玲玲,由运安科牵头,会同运管所,对直属客运企业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客运车辆防自燃等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车辆由运管所负责进行检查。
2、检查二组:带队领导李维康,由法制科牵头,会同港航处,对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及各风景区旅游船舶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防范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三组:带队领导王海明,由建管科牵头,会同各工程指挥部,对在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防范情况进行检查。
4、检查四组:带队领导胡建飚,由建管科牵头,会同公路段,对在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防范情况进行检查。
5、检查五组:带队领导徐月珍,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收费所,对各收费站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防范情况进行检查。
6、检查六组:带队领导钱伟,由交投公司牵头,会同仓储物流中心和轻纺城运管所,对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防范情况进行检查。
四、重点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由各带队领导确定,牵头科室负责人做好具体工作,在检查中要对重点部位及“三合一”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由各事业单位和指挥部办公室准备),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面上检查由各直属事业单位、指挥部办公室班子成员分工带队检查,做到不漏企业、不漏部位。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
六、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内进行填写记录,并于7月22日前汇总后报局法制科。局法制科将对面上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特此通知。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消防 安全 通知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