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35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政法委要求变更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岗位的批复
中共绍兴县委政法委员会:
你单位要求变更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岗位的报告悉,经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同意将你单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陈颖同志从文印工作岗位调整至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薪酬管理按绍县政办发〔2010〕117号文件执行。请你单位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并报我局备案。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 岗位 批复
抄报:马芳妹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张 璐 2011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