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为切实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岗位,熟悉工作,达到初任职位所需的基本要求。经研究,决定分两期开展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职位需求和特点,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熟悉和掌握所任职位的基本知识、工作方法、办事程序,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11年新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期培训名单附后。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学习的形式,随带必要的生活用品,集中在县委党校进行授课(县委党校地址:柯岩街道秋湖桥,104国道南复线原鉴湖—柯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地。公交车乘77路、611路、607路到秋湖桥站下车)。学习期间,县委党校负责对学员的纪律行为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10月17日至11月11日,于10月17日上午8:50前报到。
第二期培训时间:11月14日至12月9日,于11月14日上午8:50前报到。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联系人:孙大勇,联系电话:84319921、13575508721。
五、培训费用
公务员初任培训所需费用,按照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核定的标准,报到时由县委党校向学员收取,各录用单位给予报销。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及时通知培训对象,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填写《公务员培训考核表》。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将学习内容和考试成绩予以登记,作为新录用人员晋升和任职定级的依据。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于无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后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结束后不得任职定级。
附件一: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期初任培训名单。
附件二: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二期初任培训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2011年 公务员 初任培训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娄懿 2011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一:
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期初任培训名单
县委办:高 健
县委宣传部:喻雯颖
县人民法院:邬锦晖、徐吉明、诸王江、金 昊、林长华、
樊文斌、李佩艺、张 琴、王炳江、孙 宏
县发改局:李 超
县科技局:王 彦
县民政局:赵新秀、刘兵红
县司法局:徐佩佩、金 凯、陈林凤、宋 淼、丁 琦
县人力社保局:余海燕、王 瑜、冯杨波、陈 奇
县环保局:史晶金、阮一唯
县人口计生局:田 华、马丹霞
县审计局:周 杰、陈永昌、孙水娣
县地税局:王灵霖、吴 剑、桑烨琳、马文超
县工商局:张兴刚、吴 鸣、郭 婷、陆建华、李 巍、车 敏、徐刘燕
县住建局:刘晓丽、徐一萍、吴佳瑛、阮燕燕、徐 亮
县文广局:祝妍春、尉国耀、沈 琴
县统计局:吴晗青、王雯婷
县农业局:许春水、陈 甫、何 英
县委党校:叶燕苹
县老干部局:丁瑛瑛
县经信局:吴 锋、黄史淼
县残联:阮 超
县旅游局:虞秦翡、张海萍
县机管局:钱启蒙
县药监局:熊燕斐
附件二:
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二期初任培训名单
县人民检察院:王晨晖、徐贵银、缪 奇、姚 娟、吴君琳、
孙莉芳、谢兴峰、韶 峰
县卫生局:章泽豹、陆琪君、冯 垚、俞桃燕、丁 浩、陈陶英、王 颖、沈天泱、马东祥、马文斐、陈建悦、张文超、任颖佳、
韩观峰、周 烽、陈 滢、潘琴琴
县质监局:金 丹
滨海工业区管委会:司马万里
县国土局(国土所):李晓婷、沈奇栩、寿叶迁、周佳嘉、
陈笑春、王 琮
镇(街道): 杨维君、俞 丹、陈 璐、斯持恒、褚丽娜、
陶一帆、朱利东、孙吉利、金华良、胡刚强、董 良、
张国智、裘 珂、王雯娜、王越华、谢琦鑫、徐秋佳、
胡李川、平 萍、季海军、柯 兰、谢玉琴、陈 芳、
陈亚琴、倪永梅、王晓云、陆启迪、陈旭芬、周 燕、
陆 奇、沈建芬、李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