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录用戚越峰等七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县公安局: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部属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条件人员名单的通知》(浙公局发〔2011〕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警察学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条件人员名单的通知》(浙公局发〔2011〕5号)文件精神,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录用戚越峰等七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戚越峰 陈 东 徐东灿 丁 超 王克非 沈 薇 徐 瀚
二Ο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茹海燕 2011年10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