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预拨2011年10-12月份农村老退伍军人
养老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资金,现将2011年10-12月份所需养老补贴资金预拨给各镇(街道)、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总金额为758100元。请各镇(街道)及时于10月中旬发放给每位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发放办法参照农村老年居民生活补助的发放形式。
各镇(街道)、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收到此款后在“暂存款”科目中核算。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是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老退伍军人的专项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克扣、挪用。
附件:2011年10-12月份绍兴县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拨款表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县民政局
绍兴县财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预拨补贴 资金 通知
抄报: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冯磊 2011年9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