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
文件 |
|
绍兴县财政局 |
绍县交〔2011〕160号
关于建立绍兴县农村公路
养护管理站(试点)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乡、村道,下同)养护与管理,努力创建“畅、洁、绿、美、安”为重点的公路环境,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通行能力,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第31号令的精神,决定在全县全面建立镇(街道、开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2011年先进行试点,现将绍兴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试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确定2个镇。
二、具体要求
1、建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领导,建立镇(街道)、开发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镇(街道)、开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1)镇(街道)、开发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领导小组:
由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镇长(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机关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镇(街道)、开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由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兼任站长,城建局(办)负责人任副站长,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财务管理等人员为成员。
2、配置设备
(1)确定办公场所和工具库房,原则上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过渡阶段的办公室不少于2间,工具库房不少于1间。
(2)挂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牌(站牌由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
(3)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和工具物资,主要包括:路政巡查车1辆,管理取证设备1套(照相机等)、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养护物资及应急工具等。
3、明确职责
镇(街道)、开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抓好辖区内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保洁与管理工作,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2)负责编制乡道、村道公路和桥梁的年度养护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抓好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级公路养护员队伍、路政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对乡道、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考评。
(4)负责对乡道、村道公路路产路权和标志标线的维
护,制止和劝阻破坏侵占公路的行为,及时清除各种障碍。
(5)定期对辖区内的乡道、村道公路和桥梁进行巡查,并建立桥梁“一桥一档”制度。
(6)负责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7)负责乡道、村道公路养护管理资料的统计、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8)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其它工作。
4、建立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农村公路保洁管理考核办法》、《桥梁检查制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管理、考勤与奖惩制度》、《养护工考勤制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巡回查路抢修制度》、《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规范工作秩序,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5、完善台帐,建立完善养护、保洁、路政管理与执法各项内业台帐,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料档案数据库和有关统计上报工作。
三、资金补助
每个经验收合格的试点“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由县财政补助12万元,资金在2011年度公路养护(大中修)计划经费中列支。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绍兴县财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公路 管理 意见
主送:各试点镇,县有关部门。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