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办)、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7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县政府决定在8至9月全县范围内开展“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绍兴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绍县安办〔2011〕45号)的总体部署,结合街道实际,要求各中心(办)、村(居)、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步骤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以社区为单位,组织联村(厂)干部、村(居)两委会成员、大学生村官对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领域都要开展一次企业层面的“地毯式”(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各社区于9月1日前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1)和“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时上交街道安全员孙罡处。
二、分线督查。街道各班子成员要按照街工委〔2011〕26号文件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要求,组织街道各中心(办)、基层站所,在9月10日前对分管领域(行业)和联系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整改确认情况表”(附件3)。
三、总结迎检。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和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表于9月18日前一并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做好迎接上级督查准备。
附: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表
2、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3、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整改确认情况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