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村(居、社区):
当前,工业区正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滨海委〔2011〕168号),已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列入这次大检查范围,现结合县质监局印发的《绍兴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绍县质〔2011〕81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村(居、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的结合工作,切实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附件:县质监局关于印发《绍兴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